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著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03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