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究竟应该拿多少收入作者:傅达林来源:《浙江人大》2015年第06期
法官究竟应该拿多少钱,是司法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一个法治国家不得不慎重对待的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朋友圈里的人都在热议一个数字,就是上海司法改革初步确定的法官、检察官收入高于普通公务员43%。将普通公务员的工资作为参照,很可能陷入舆论困境,既让普通公务员群体感到不爽,也可能让原本对公务员工资极度敏感的民众产生不理解。但是敏感归敏感,法官究竟应该拿多少钱,却是司法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一个法治国家不得不慎重对待的问题。
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评论,叫司法改革也需要“货到付款”。文章的观点我并不赞成,如果真的“货到付款”,恐怕改革在一开始就会遭遇抵制。但其背后反映出的民众心态值得重视——在很多普通人看来,当司法质量还没有实质改善的情况下,当司法公正、司法廉洁还没有提高到人们所期待的水准时,凭什么给法官涨工资呢?
老百姓更愿意从改革的实际效果上评判,但改革决策者们却不得不考虑法官的职业吸引力,防止改革中出现人才流失、难以为继。如果改革不能确立起必要的正向激励机制,就很难保证司法改革的成功。于是问题来了,是先涨工资才能有较高的司法质量,还是先达到了理想的司法质量再给法官涨薪?改革似乎还需在这个问题上达成更多的共识,而不是在具体的数据上扩大分歧。
任何改革最终都会落到利益调整上。法官薪水的确定不仅关系法官队伍的稳定,影响今后司法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对法官的职业认同。当薪水标准与法官的期待值差距过大,在法官员额减少、办案数量激增、司法责任加大的背景下,法官的职业吸引力很可能严重下降,加剧优秀法官人才流失的趋势。从制度设计而言,薪水问题确定不好,很可能造成社会对司法改革的共识产生分裂的危险。
从世界范围看,法官工资高于普通公务员,这是通例。律师职业收入高于法官,也同样是通例。前不久,上海一家基层法院的副院长被新单位开价年薪100万元挖走,在司法界引起不小震动。而近期出现的一些法官检察官辞职,更是显现出改革中司法职业群体对个人待遇的关注和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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