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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定性及处理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定性及处理
从2021年开始,中央纪委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报表类型中增加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项目,虽然看似一个小小的变化,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四风”突出问题及查处重点的变化。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相比,这类问题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加之近10多年来津贴补贴政策的变化较大,此类问题违纪行为法纪关系复杂,涉及违纪主体多样等因素,对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不易把握。下面,我就“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定性及处理”与大家一起进行学习探讨。 一、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情况及现状
(一)规范津补贴或福利情况。津贴补贴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资标准相对较低,且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但考虑到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国家允许各地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调整津贴补贴。但由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某些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地方和单位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外普遍自行设定津贴补贴,名目繁多,资金 2条规定:“国有资产,系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二是行为方式为集体私分给个人。三是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包括奖金、福利等。只是以津贴补贴的形式,但依规定衡量,并无津贴补贴的内容。 (3)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案例: 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在担任县档案局局长期间,于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不仅未制止纠正县档案局原私设的“小金库”,反而将前任局长原设有的“小金库”结余资金和本人任局长期间
的档案用品经营及其他收入*****.2元,在单位内部继续私设“小金库”,用于档案局的日常办公等支出和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元。2021年10月16日,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元违规发放的职工津补贴及*****.68元“小金库”结余资金收缴县财政。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关键在两点:一是正确把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要求客观上没有为他人单位谋取利益的行为。二是所领取的津贴补贴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如果只是以津贴补贴的名义,实体上并不具有政策上的依据,则可能涉嫌接受礼金或受贿问题。
案例: 违规领取津贴及绩效工资问题。 在担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兼任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于2021年12月至2021年3月违规在县人民医院领取4个月的院长津贴合计3200元、绩效工资9707元。因其于2021年6月1日问题线索移交之前及时将领取的津贴、绩效工资全额退交县人民医院。2021年6月, 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 (5)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根据财政部、审计署1987年10月29日印发的《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虚报、冒领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一是虚报预算支出,骗取财政拨款;二是虚报产量、销量或者亏损,骗取亏损补贴;三是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行政、事业经费;四是其他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行为。
案例: 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在担任县档案局局长(副科)期间,于2021年至2021年,安排本单位职工虚报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0元,私设“小金库”*****.50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元和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元。2021年10月16日,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