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报销比例: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是根据费用段和医院的等级而定,具体报销政策见下表:
农医的住院待遇:
费用段 | 补偿比例 | 转县级 定点医院 | 转县外 定点医院 | 备注 |
起付线-5000 | 70% | 按规定标准 80%予以补偿 | 按规定标准 60%予以补偿 | 对在县内定点医院发生的应联网而未联网的住院费用按政策标准的80%照顾报销。 |
5001-10000 | 65% | |||
10001-30000 | 60% | |||
30001-50000 | 50% | |||
50000以上 | 70% | |||
最高限额 | 120000元 | |||
以上费用段是可报销金额即总医疗费用中减去完全不可报(丙类项目)及乙类药品(诊疗)项目中个人先自付的费用。
二、门诊报销政策:
在县内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可报费用按30%直接联网报销(须用身份证就医),全年最高封顶200元。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