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
协
议
书
二○一五年六月
结对共建协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根据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单位与城乡基层“四联四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巢办发〔2014〕28号)精神,现就和结对共建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直单位党组织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工作为抓手,建立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盘活党建资源,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逐步构建“资源共享、结对帮带、双向促进、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二、共建任务
(一)市直单位党组织
1.市直单位党组织确定一名共建联络员;
2.每年在共建村(社区)上一次党课,与村“两委”成员、党员议事会成员进行一次座谈;
3.组织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认领服务岗位或服务项目,参加基层服务活动;
4.每年帮扶慰问共建村(社区)的困难群众,市直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至少结对一户贫困户;
5.每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共建村(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
6.每年为共建村(社区)办实事、好事1—2件;
7.向共建村(社区)赠送党报党刊,为他们提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8.采取集中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帮助共建村(社区)培养干部和各类实用人才。
(二)巢湖市村(社区)党组织
1.配合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其提供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支持;
2.积极协调、安排市直单位党组织参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等;
3.定期组织共建单位交流党建工作和发挥党员作用的经验做法;
4.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
5.根据村(社区)建设发展和居民群众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方便在职党员认领;
6.及时向共建单位党组织反馈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村(社区)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7.积极为共建单位党组织培养锻炼干部、提升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搭建平台。
三、共建制度
1.共建会商制度。双方党组织负责人主抓结对共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商制定年度共建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解决共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工作交流制度。双方通过交流沟通、学习观摩、组织活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增强共建合力。
3.检查考评制度。双方认真做好共建活动情况记录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将共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机关和村(社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评。
四、协议留存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市直单位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会签生效后,双方各执一份,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存档备案各一份。
市直单位党组织 村(社区)党组织
(盖 章) (盖 章)
负责人(签 字): 负责人(签 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