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 务 处)
榕职院教务〔2016〕52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聘用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院):
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教〔2015〕14号)(附件)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聘任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院)严格按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对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进行审核,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需提供:
1. 根据课程归属教研室对首次拟聘外聘教师试讲情况评价。
2.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教师可不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
上述材料请以系(部、院)为单位,于9月9日之前提交教务处高迎艳处。
三、各系、公共教研室每学期对外聘教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材料留档备查。
附件:《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教〔2015〕14号)
教务处
2016年8月15日
附件
榕职院教〔2015〕14号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系(部、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于2015年6月2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12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印发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优化教师队伍,打造一支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院内外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三能型”专业教学团队,充分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高职院校外聘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公共课外聘教师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背景,且对该课程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专业课与实训指导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来自行业、企业,具有应聘专业较丰富的技术或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实训指导外聘教师原则上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四)各系应尽量使专业课企业外聘教师与专业教师比例达到1:1,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由具有相应技能的外聘教师担任的机制。各系(部、院)每学期聘请的外聘教师中,原则上初级职称的老师不能高于本系(部、院)外聘教师总数30%。
二、聘任程序
(一)各教研室初选。每学期末,教研室根据下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结合现有外聘教师、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结构,确定下学期外聘教师的需求量,并初定拟聘请的外聘教师人选。
首次拟聘请的外聘教师需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由各教研室组织试讲,并对试讲情况作出评价。首次拟聘请的外聘教师需提供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教师可不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交系(部、院)审核,复印件分别交教务处、系(部、院)存档。
(二)系(部、院)审查。系(部、院)主任对首次聘请通过试讲的教师进行审查,并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三)教务处审核批准。教务处根据各系(部、院)课程归属及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对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进行审核,教务处负责人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原件交教务处存档,复印件交系(部、院)备案。
每学期开学前,各系(部、院)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一览表》(附件2),并报教务处、督导室备案。
(四)签订聘用协议。系(部、院)代表学院与外聘教师签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附件3),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
(五)外聘教师聘期。外聘教师聘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学期,聘期满后因教学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三、聘任管理
(一)聘请的外聘教师隶属相应系(部、院)及相关教研室,由系(部、院)负责日常管理、教学质量考核和评价。教务处、人事处为外聘教师管理协调部门,指导系(部、院)做好外聘教师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开学前,各系(部、院)应召开外聘教师会议,向外聘教师介绍系(部、院)情况、专业建设情况、授课要求,帮助外聘教师了解学院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学前一个月,应将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表、实训指导书、教学记录册、点名簿交给外聘教师,使其明确教学要求。教研室负责指导外聘教师完成教务平台教学资料(个人资料、授课计划、授课确认、调停补课等)填写工作,并确定本专业教研室专职教师进行业务上指导。
(三)各系(部、院)及教研室要切实担负起对外聘教师的指导责任,组织外聘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研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组织观摩教学等。开展不定期听评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将学生的合理意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外聘教师,指导帮助外聘教师针对问题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四)系(部、院)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并主动征求学院督导室对外聘教师听评课意见。对学生意见强烈的外聘教师,立即组织教学测评。测评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若测评等级为不合格,则解除聘任,由教研室聘请其他合格教师任课。
(五)外聘教师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课,必须提前向系秘书提出申请,经系(部、院)同意后,办理停课、调课、补课等手续。外聘教师每学期因私调停课次数不超过2次,总课时不超过8课时,无故停课,按旷工处理,并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应规定执行。一学期累计旷工2次以上,应予以解聘。
(六)各系(部、院)要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对外聘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外聘教师基本情况和教学业务活动的各种资料,保证资料完备可查,确保教学质量。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教师应主动了解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包括所在学院对其课堂教学进行的评价。
(二)外聘教师应熟悉高职教育的教学规律,采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活动,努力适应学院高职教学模式改革的要求。
(三)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组织课堂教学,严格批改作业,规范做好命题、阅卷、监考等工作。
(四)外聘专业课教师须参与本专业课程体系、核心课程、特色教材、教学课件、教学资源库、教学标准、教学内容的改革、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外聘实训指导教师须参与本专业教学实训计划、教学实训大纲的制定,并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训日志,并做好学生实习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同时负责向学生所在系反馈学生实习实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辅导员或实训带队教师沟通。
(五)外聘教师应严格遵守《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提高。
五、外聘教师考核
(一)外聘教师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系(部、院)负责,各系(部、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系(部、院)外聘教师考核办法细则。
(二)教研室负责对外聘教师的业务考核、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对外聘教师定期听课,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对其教学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学期结束时各系(部、院)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完成外聘教师考核表(附件4),并将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各系(部、院)要做好外聘教师的岗前培训,帮助其提高教书育人的意识和能力。
(四)各系应根据教学情况组织外聘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如校内学术会议等。
(五)学院督导室及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各系(部、院)的外聘教师进行检查与指导。督导室组织对新聘教师的听评课,及时收集听评课情况并向各系(部、院)反馈,对续聘教师的听课每学年不少于1次。
(六)各系(部、院)应督促外聘教师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系(部、院)应及时查实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直至解聘。
六、外聘教师待遇
(一)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每周兼课不得超过8课时,其他外聘教师每周兼课不得超过16课时。
(二)外聘教师的课酬标准(元/课时)
校外兼课教师:初级:60元,中级70元,副高80元,正高90元。
校外兼职教师(企业外聘):初级:70元,中级80元,副高90元,正高100元。
无职称实训指导师,系(部、院)可根据其技能证书、工龄、职务及实际技能水平确定课酬标准。
对于紧缺专业、紧缺师资,经系(部、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课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浮动。
(三)对连续被聘任为我院外聘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者,系(部、院)可在教务处、人事处备案,聘为长期客座教师。对教学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教师各系(部、院)可报请学院特聘为我院客座讲师或客座教授。
(四)学院鼓励外聘教师参与教改、科研工作,凡以学院名义申报的教改项目、研究性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或发表的论文,在成果奖励时,按专任教师同等对待。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颁发的文件与本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外聘教师一览表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工作考核情况表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系(部、院): 年 月 日
兼 职 教 师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 |||||||||||
职称/ 取得时间 | 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岗位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主要专业 技术工作 经 历 | ||||||||||||
教 研 室 拟 聘 意 见 | 聘用专业 | 聘用时间 | ||||||||||
工作内容 | 课程名称 | |||||||||||
教学班级或人数 | 总工作量 | |||||||||||
聘用理由 及说明 | 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 | |||||||||||
系 部 意 见 |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1、本表一式二份,系(部、院)、教务处各执一份。
2、申报时,请随表附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等证明的复印件。
附件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院)外聘教师一览表 ( 学年 学期) | |||||||||||||||||||||||
系别(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位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称(最高) |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 | 当前专职工作背景 | 担任课程名称 | 周课时 | 任课总课时 | 课程类别 | |||||||||||
等级 | 名称 | 发证单位 | 获取时间(年月) | 等级 | 名称 | 发证单位 | 获取时间(年月) | 单位 | 职务 | 任职时间(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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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附件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 方(聘 用 单 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院)
乙 方(受 聘 人):
乙方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为了建立并加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队伍,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上工作,聘用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具体任务由甲方安排,在聘期内担任 。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教师教学规范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学,服从甲方教学管理;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及规程,保质保量地完成聘期任务。
五、乙方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六、乙方在聘期内的待遇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由甲方按实际课时数支付授课报酬,不享受学校正式在编教师的福利待遇。
七、在聘期内,甲方、乙方如因特殊原因,要求解除聘约,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八、甲方与乙方的其它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学院(教务处)、学院系(部、院)、受聘人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签字):
学院教务处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
年 月至 年 月
系(部、院):
教 学 情 况 | 姓名 | 所属教研室 | 职称 | |||||||||||||||||||||
课程名称(含实训指导、毕业设计等) | 班级 | 学生 人数 | 计划 学时 | 实际 学时 | 学生考试平均成绩 | |||||||||||||||||||
其 他 | 聘用期科研、论文及举办讲座情况: | |||||||||||||||||||||||
教学资料提交情况 | 大纲 | 教案 | 课件 | 其他 | ||||||||||||||||||||
教学效果评价 | 同行评价 | 督导评价 | 学生评价 | |||||||||||||||||||||
教 研 室 意 见 | 综合评价等级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签字: 年 月 日 | ||||||||||||||||||||||||
系 部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教 务 处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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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