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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省廉租住房分几类?我省廉租住房分为以下三类:
(1)城市廉租住房。包括由住房保障机构或政府所属国有企业直接实施建设、委托开发企业建设和购买的在建工程。(2)农林场廉租住房。由地方国营农林场统一组织建设或廉租户自建的廉租住房。(3)棚改解决廉租住房。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中解决的廉租住房。
其中:棚改解决廉租住房是廉租住房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已得到国家的认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的通知》(建保〔2008〕122号)文件中,明确要求“通过棚户区改造加快解决其中符合规定条件廉租住房对象住房困难。为加快改造步伐,各地分解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时,要优先解决城市棚户区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2、我省新建廉租住房建设有几种方式?
(1)统建。是指由住房保障部门、政府所属国有企业、地方国营农林场统一组织实施建设的廉租住房。(2)委托建设。是指由住房保障部门委托开发单位新建廉租住房,含新开工和回购在建项目。
(3)按比例配建。按照《吉林省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吉安居办〔2009〕6号)文件规定的按5%比例配套建设,具体是指在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按照规划建筑面积的5%配套建设廉租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4)棚改解决。通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解决廉租住房。(5)改建。通过改建原有公房,使其成为廉租住房。3、按5%比例配建建设成本谁出?
按照《吉林省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吉安居办〔2009〕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按5%比例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建设成本由市、县人民政府用规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折抵,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补齐差价。补齐差价所需资金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37号)所规定方式解决。4、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由那几部分构成?
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文件规定,廉租住房建设投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
(2)房屋建安工程费、小区相关配套设施费、附属工程建设费。
(3)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应交税金。
在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项目,上述费用应按比例分摊。5、我省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有哪些?(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2)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3)省财政补助资金。(4)地方政府债券。(5)市、县财政预算拨款。
(6)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核定不低于10%比例的资金。
(7)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后的余额。(8)社会捐赠的资金。
(9)一次性处理无籍房的收益。(10)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11)政府出让廉租住房产权的收入。(12)金融贷款。
(13)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
其中:(2)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可以用于购买普通商品房、二手房、回购经济适用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
改建原有公房等。(13)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主要包含企业自筹。6、我省廉租住房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