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委发〔2010〕13号
中共五华县委 五华县人民政府
印发《五华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普及
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省市属驻华单位:
《五华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五华县委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0年4月16日
五华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提前一年至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着力扩大我县高中办学规模,调整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能力,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为高等学校输送更多合格新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
二、目标任务
至2010年,全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3%以上,全县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人数达到69681人(含外送),招生数要达到33650人(其中招收普通高中14800人、外送1000人,中职2850人、外送15000人)。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全县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方法步骤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我县高中阶段教育现状,要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就必须在稳步扩大普通高中规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同时,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也是加快推进“双转移”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清当前的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全县掀起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发展中职教育的新高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县电视台、《五华政报》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进行宣传,6月底以前各镇要在县电视台播放1条以上抓教育工作的新闻;
二是各镇及各挂镇单位要在所辖区域主要地段竖立2块以上的宣传牌(宣传内容教育局将另文印发);
三是全县中小学校要在显要位置竖立5块(条)以上的宣传标语;
四是教育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印发《致全县学生家长的公开信》(教育局将另文印发),发送至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
4月份,由教育局牵头,各镇配合,组织“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邀请省属中专学校、广州市属中职学校和梅州市直中职学校深入到我县各镇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在此基础上,各镇各单位还要积极采取其他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县将专门组织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
2、狠抓基建,扩容促优
通过政府投入、银行贷款、后勤社会化投资和社会各界捐资办学等方式,拟统筹2256万元,着力抓好总建筑面积达3.32万平方米的8所高(完)中教室、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因普高扩招后的硬件建设问题,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狠抓招生,一个不少
实行防流控辍“三包”责任制,建立学生去向“台账”制度和家访制度,及时了解每个未上学、未升学学生的去向、原因,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和提供有效的帮助,及时让学生返学,确保初中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学生“一个不少”,升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县将召开县、镇、村干部参加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把招收6500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回乡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的任务数分解到全县各镇、村、中学,千方百计完成输送中职生源任务(见附件二、三)。同时,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梅州农校(理工学校)联合办学,成立梅州农校(理工学校)五华分校,下半年开始招生,加大中职招生力度。
4、狠抓督查,落实工作
按照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和工作进程,加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发展中职教育的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的抓落实机制,落实县领导挂镇、县直单位挂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专门组织人员定期督促、检查、指导各镇各学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并定期通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示范引导,挂点帮扶,平衡发展,全力落实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领导,如期实现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经研究,决定调整五华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其豹(县长)
副组长:邓伯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钟彩扬(政府办副主任)
邓良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李清昌(县教育局局长)
朱汉军(县财政局局长)
曾繁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温怀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定云(县建设局局长)
李秋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爱平(县审计局局长)
何红球(县统计局局长)
甘广木(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胡汉忠(县物价局局长)
陈德荣(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颜定文(县科技局局长)
谢润新(县环保局局长)
刘应明(县气象局局长)
李国柱(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李清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责任
县实行挂钩工作责任,即县领导、各镇党委书记、镇长、教育局相关人员、县直挂扶单位共同负责督促各镇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一)。各镇各单位要在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各挂钩领导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局机关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将工作责任具体挂钩落实到人,全力以赴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中职学校要按照年度招生计划,想方设法完成好招生任务。初级中学要切实负起防止学生流失、控制学生辍学和引导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工作责任,动员全体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县发改、经贸、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审计、地税、物价、科技、环保、气象等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配合,协助解决好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经费投入等问题,要为学校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县经贸局、劳动保障局、经协办、扶贫办等单位要负责做好就业信息发布、校企共建协调和用工制度监察等工作。
各镇要协助辖区内初级中学、完全中学落实好输送生源任务,动员在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工作。要成立以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定期召开会议,要将责任落实到镇村干部,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制度,摸清底子,确定对象,做好“防流控辍”和宣传动员入读高中阶段学校尤其是中职学校的工作,力争做到“一个不能少”。
3、严明奖惩
县将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并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发展中职教育工作纳入各镇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价各镇各单位主要领导政绩直接挂钩,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制定如下具体奖惩措施:
至年底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验收结束后,根据县下达的各镇村输送中职学校生源任务(往届生),每输送1人,奖励150元。超额完成部分,每个奖励村(居)委300元;每输送1人,奖励镇政府20元。能完成全镇输送任务,视任务总量奖励镇政府:200人(含200人)以下奖励1万元,200人至400人(含400人)奖励2万元,400人以上奖励3万元。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在评优、评先、晋级、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
对因工作不力而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担负招生任务的高中阶段学校和担负输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源任务(应届生)的初级中学,由教育局另行制定具体奖惩办法。
附件一:《五华县2010年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挂钩责任表》
附件二:《五华县2010年各镇输送中职学校生源任务分配表》
附件三:《五华县2010年镇村输送中职学校生源任务分配表》
附件一: 五华县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挂钩责任表
附件二: 五华县2010年各镇输送中职学校生源任务分配表
附件三: 五华县2010年镇村输送中职学校生源任务分配表
主题词:教育 普及高中 通知
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 2010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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