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总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要求,借鉴国际一流人才培养经验,以生为本,以学为中心,构建宽口径、厚基础、跨学科、国际化、强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强烈使命感、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修订原则
(一)全面发展原则。将通识教育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建设通识课程体系,推动学科交叉、科教文理融合。强化课程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二)差异培养原则。突出“能力轴翻转”,为学生自主性、研究性、实践性学习创造条件,支持学生自主选择个性化的成长路径。本科专业课程按照不少于10%名额对外专业大类开放,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对本科生开放。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层次、跨学校修读课程、开展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设计)。
(三)学科交叉原则。坚持大类招生、大类培养;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设置专业大类。进一步优化大类平台课程,建设教授领衔、老中、青结合的教学团队,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统一评分标准,建设MOOCS。建设跨学科课程,加大跨学科课程比重。
(四)知行合一原则。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开放性的实践教学体系,增设综合型、设计型、创新型的实验、实习实践、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设计)项目。可将学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国(境)外交流、创新创业训练、学业竞赛、社会实践等要求有机融入培养方案。
(五)课程优化原则。精简课程,理顺课程逻辑,精炼课程内容,明确课程目标与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的对应关系,构建科学、灵活、开放、系统的课程体系。不同学期课程布局均衡,课堂教学周学时一般为20左右,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本科生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有机衔接。
全面梳理跨学科基本课程,打造核心通识课程;凝练专业核心课程;开设综合性课程、跨学科交叉课程、研究性课程、实践性课程、前沿性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探索本科生荣誉课程项目。
三、 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课程体系分为公共基本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学科通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五个部分。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能低于120学分,四年制文科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40学分以内,理科类专业控制在150学分以内,工科类专业控制在160学分以内;五年制建筑类和医学类专业按专业认证标准设置总学分。
除公共基本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军事训练、创新实践等外,其他课程必修学分比例一般不超过50%;跨学科课程一般不少于20学分(含跨学科基本课程10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学时)比重一般不少于15%,理工医类专业一般不少于25%。
工科专业课程设置和学分比例应当符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含补充标准)要求,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学分至少占总学分的15%,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学分至少占30%,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学分至少占20%,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学分至少占总学分的15%。
(二)课程设置
1.公共基本课程(至少必修31学分)
本部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16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英语(8学分)、体育(4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学分)、程序设计基础(2学分,学院根据专业需求确定修习要求)等全校学生共同修习的公共必修课程。
2.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必修4学分,选修10学分)
本部分突出价值塑造和素质培养,通过为学生提供跨学科、跨文化、宽视野的课程,培养学生健全的心智、健康的人格、崇高的品格、批判性思维与博爱的胸怀。包括新生研讨课(1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1学分)、大学语文(2学分, 非文史哲学生必修)及微积分IV(2学分,文史哲学生必修)、跨学科基本课程(每位学生至少跨类修读10学分,)等课程。
学生修读单独开设的跨学科基本课程或其他专业大类的专业课程均可认定为跨学科基本课程学分,学院应当根据专业需求提出修读指导建议。
3.学科通修课程
本部分是指同一大类所有学生必修的大类平台课程,旨在夯实学生专业发展基础,强化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本思维的学习与训练。
4.专业方向课程
本部分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等,旨在拓展学生学术视野、深化学生专业深度、满足学生专业兴趣。学院应当设置若干稳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供学生选修,每个模块由若干门具有知识或能力相关性的课程组成。统筹对接本科与研究生课程,支持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开放任意选修课程,支持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能力或升学、出国、就业等不同需求自主选择本专业或外专业课程。
5.其它教学环节
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见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创新实践(2学分)、军事训练(1学分)等。
四、 其他说明
(一)时间分配
一学年一般安排41周(含复习考试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一般为18周,其中教学周16周,复习考试周2周;短学期为5周。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安排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3周,教学周13周,复习考试周2周;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安排毕业教育1周。
短学期为正规学期,应当安排至少5学分的教学活动(不含跨学科基本课程),一般不安排理论必修课,教学安排重点为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短新精交叉课程、校外知名专家课程及重修课程、辅修课程、暑期学校等。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1个短学期完整安排实践教学。
(二)学分计算方法
理论课按课内教学满16学时(不含复习考试)、配套课外学习不少于30小时为1学分。
实验课、技能课或习题课学分按理论课1/2或1/3折算。
体育课按每周2学时,上满一学期折算为1学分。
集中性实践环节每周(或40学时)计0.5-1学分;分散性实践环节折算成周数后计学分。
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学术活动,每30次可计1学分,原则上不计入总学分。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