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化旅游景区门票定价策略
作者:迟静 张倩倩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07期
摘要:旅游资源的特殊性使门票价格这一普通的经济学问题变成了一个复杂的难题,对旅游景区定价不仅要通过一般的均衡进行分析,更要考虑旅游资源这一特殊的商品的特殊性。经过一系列的调研,本文把长春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学理论结合起来,并参考了国外的经验,探讨旅游景区门票定价策略。
关键词:旅游资源;门票定价;价格歧视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2
一、景区门票定价的研究意义
近十多年,我国旅游产业发展迅速。随着旅游市场的多样化发展,文化旅游逐渐成为旅游市场的主流。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出台《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新兴文化产业作为重点领域加以扶持。吉林省政府对文化旅游产业十分重视,享有“北国春城”美誉的长春市,既有得天独厚的松辽平原地理优势,又拥有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长春一汽、长影世纪城、长春电影制片厂、文化广场、地质宫博物馆、伪满皇宫博物院等旅游资源,已成为“国家首批优秀旅游城市”与“文化产业培育重点”。
文化旅游资源是文化旅游活动的载体。旅游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具有正外部性,旅游资源除了满足旅游者的需求,还能产生教育作用;第二,旅游景区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准公共物品,在我国,大部分土地属于国有,因此附属在土地上的旅游资源也属于国有,理应由所有民众共享;第三,旅游景区具有一定得地域性和垄断性;第四,旅游作为一种消费需求,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的,是一种非必需消费品。
旅游资源作为商品,具有价值,而价格又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获取收入,用于弥补旅游景区的成本开支,包括人工成本、维修费用及各项管理费用等;二是用价格调整需求,控制旅游人数,保护旅游资源;三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高价格传递给消费者一个高质量产品的信号。旅游资源的特殊性决定了旅游景区门票定价策略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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