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使用工作办法
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通教发[2014]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小学入学工作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提交的信息进入信息待审核状态(审核过程有延时)。
5.使用账号、密码可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6.审核通过,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及划定的小学服务片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持信息采集表、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为适龄儿童生成学籍信息。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5月1日至31日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进行 “五证”审核。采集信息过程如下:
1.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选择“通州区”。
2.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点击“注册”。
3.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我区“五证”审核要求(详见《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到相应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手续。
6. 使用账号、密码可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7.审核通过,家长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教委办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核对所填基本信息,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持信息采集表、“五证”及复印件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到我区小学联系就读。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和“五证”复印件,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未经“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适龄儿童,采集的信息将不能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小学不能做接收处理,不能生成学籍。
(三)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在京务工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注册后持学龄儿童信息采集表到我区属地相应小学联系就读。
各种证明时限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五证”审核要求。
(四)京籍无户口、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适龄儿童和超龄儿童入学工作
京籍无户口适龄儿童,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以上三种情况登记入学时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审核注册后持“五证”办理就读证明。办理就读证明和入学登记手续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二、初中入学工作
我区初中入学工作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方式升入初中。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我区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通过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打印“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在京就读初中,签字后上交就读小学,就读小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负责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对毕业生信息修改。区直地区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核查信息进行分配,农村地区由各乡镇教委办进行分配。
学籍与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不在同一区县(乡镇),要求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入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就读小学初审后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手续(区县之间流转的学生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我区内部流转的学生手工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为其打印“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并加盖校章,持此表到乡镇教委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持“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的房本等住所居住证明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再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后将此表交回原学校。毕业考试后,将“初中入学登记表” (含有评语、成绩)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一同交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负责安排入学。
农村地区各小学范围内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城镇地区,符合回区直中学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即“返城”),申请办理手续同上,毕业考试后,将打印的“初中入学登记表” (含有评语、成绩)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一同交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区直各中学的生源情况安排入学。
外省就读回我区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持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毕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的房本等住所居住证明,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城镇地区的,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分配,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农村地区的,由各乡镇教委办负责分配。
(二)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通过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打印“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在京就读初中,签字后上交就读小学,就读小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负责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对毕业生信息修改。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持初中入学登记表联系学校就读。
新入京就读初中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持“五证”(详见《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于2014年5月12日-30日到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在京就读证明(见附件2)后,持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毕业证明、“五证”及复印件和在京就读证明,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审核注册。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持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毕业证明、“五证”及复印件和在京就读证明联系学校就读。
接收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的中学,收存小学毕业证明、“五证”复印件和在京就读证明,并汇总名册。农村地区中学将汇总名册报乡镇教委办,区直中学将汇总名册报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
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将通过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导出小学毕业生名册电子版,转发到各乡镇教委办,各乡镇教委办将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含回户口和实际住所小学毕业生)分配结果和中学接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信息填写到电子版文件中报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将结果导入到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自动生成初中学籍。
(三)特长生报名、测试、录取工作
经区教委批准招收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1.文艺、科技特长生报名、测试、录取工作
文艺、科技特长生招收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文艺科技特长生领导小组”,负责特长生报名、测试工作的宣传、组织与管理;负责制定“文艺、科技特长生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区教委体美科备案。
(1)报名时间、地点:5月10、11日(周六日)分别在文艺、科技特长生招收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测试时间、地点:5月17、18日(周六日)分别在文艺、科技特长生招收学校进行测试。
(3)录取:经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各校按各类特长生录取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规定报教委体美科审批。
2.体育特长生报名、测试、录取工作
体育特长生的测试工作由区教委体美科负责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地点:5月10、11日(周六日)分别到各招收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测试时间、地点:于5月17日(周六)上午,在北京育才学校通州分校进行测试。凡在各招收学校报名的特长生,由各招收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参加测试。
(3)录取:经测试合格的特长生,招收学校按各类特长生录取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各小学负责将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测试办法、录取原则宣传到每个小学毕业生。测试合格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分配到其它中学。
4.各招收学校要将录取的特长生名单进行公示。
5.各招收学校录取农村地区各小学的特长生,凭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批的录取名单到乡镇教委提取“初中入学登记表”。
(四)各小学6月20日前完成毕业学生的评语、毕业成绩的输机及打印“初中入学登记表”工作。6月20日城镇地区各小学将“初中入学登记表”交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农村地区各小学将 “初中入学登记表”上交本乡镇教委。
(五)经批准允许跨区县接收初一新生的学校,于6月26日前将录取外区县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新生名单报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录取校派专人持学校的介绍信和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的入学名单到学生所在区县提取新生“初中入学登记表”。
(六)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小学、初中入学咨询电话:81533292、81533294。
附件:1.2014年通州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在京就读证明(新入京就读初中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使用)
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4年4月30日
附件1:
2014年通州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3日 | 城镇地区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布置会 |
4月1至18日 | 城镇地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查 |
5月1日 |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
5月4、5日 | 办理“返城”、跨乡镇入学、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登记手续 |
5月10、11日 | 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测试报名 |
5月17、18日 | 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测试 |
5月20日前 | 小学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信息核对修改 |
5月23日 | 招收特长生学校将录取文艺、科技特长生名单报教委体美科审批 |
5月27、28日 | 招收特长生学校公示录取特长生名单 |
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
6月1日始 | 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
6月6日 | 招收特长生学校将录取特长生名单报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 |
6月14、15日 | 小学审核入学信息,培智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
6月20日 | 各小学上交初中入学登记表 |
6月23日 | 招收特长生学校到乡镇教委提取录取特长生初中入学登记表 |
6月26日 | 转发各乡镇教委办小学毕业生信息(电子版) |
6月27、28日 | “返城”、跨乡镇入学、回本区学生交初中入学登记表 |
7月1日 | 各中学领取初中入学登记表 |
7月2日-4日 | 初中校接收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 |
7月4日 | 1.小学领取初中录取通知书 2.初中校报送收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名册 |
2014年通州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7月5日 | 1. 各小学下发录取通知书; 2. “返城”、回本区学生领取初中录取通知书 |
7月7日 | 乡镇教委办报送初中校接收小学毕业生名册(电子版) |
9月1日 | 生成中小学生学籍信息 |
9月15日前 | 生成中小学生学籍 |
附件2: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就读证明
(新入京就读初中使用)
经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口 的子女 ,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或出生日期 ),符合《201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在京就读条件。可在我区中学联系就读。
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