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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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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绿城发〔201016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规范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本市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及其他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第三条附属绿地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管护由所有业主负责,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护。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的管护由该产权单位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附属绿地或者零星树木,以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单位。第四条附属绿地建设管护应依法实行招投标的,招投标活动应符合《北京市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绿绿DB11/T214-2003)等相关标准、规范,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及小品。其中小游园建设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小游园用地面积的70%;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小游园用地面积的5%。居住区绿地和单位所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第六条附属绿地建设,规划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工程开30日前,通过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www.bjyl.gov.cn,在线填报《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书》,并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送绿地项目所在区、县园林绿化局。第七条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建设规划方案、植物配置、施工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一)提供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对居住区绿地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提出意见;(二)对绿化工程植物设计种植的合理性提出意见;(三)对本行政辖区内居住区绿化提供行业管理信息;
(四)依法对居住区绿地建设的参建单位资质进行核查。第八条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7日内,将《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受理通知书》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受理通知书》纳入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随建设工程验收资料一并移交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第九条附属绿地施工标准及质量控制,验收要求,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附属绿地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中确定的绿地面积、位置和绿地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附属绿地建设确因施工季节等原因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附属绿地建设情况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说明,并签署出具一式两份《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延期完工承诺书》。其中一份随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交工程所在区、县园林绿化局。附属绿地延期建设的绿化工程,按照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完工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一条附属绿地建设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单位已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二)竣工资料齐全;(三)竣工决算已经有关部门审定;(四)附属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第十二条附属绿地建设工程的资料管理,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第十三条附属绿地验收合格后,下列资料将纳入市和区城建档案馆管理:(一)批准的立项文件及附图;(二)工程设计方案(附图)(三)《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受理通知书》(四)工程概况表;(五)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结、决算书;(六)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七)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八)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九)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十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十二)《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延期完工承诺书》(如延期)第十四条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进行初始登记后,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与买方就附属绿地的面积和位置等内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第十五条居住区、居住小区附属绿地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附属绿地按以下条件予以公示。(一)位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标注为基准,规模以叠加后的绿化工程竣工图为准,制作绿地平面图公示牌。(二)公示牌应标明居住区、居住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方向坐标、绿地率指标、比例尺、图例说明。(三)公示牌应当树立在居住区、居住小区显著位置、与周围景观协调。(四)公示牌应当进行永久公示。绿地管护责任单位负责对公示牌进行维护。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112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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