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政府关于张占科等4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信政任[2015]5号
【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17
【实施日期】2015.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信阳市政府关于张占科等4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政任〔20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研究决定:
张占科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信阳市出山店水库筹建处主任职务;
罗 佳同志任信阳市重大水利工程筹建处主任,免去其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 杰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免去其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副主任职务;
侯贵文同志任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副主任(正处级);
免去曾 兵同志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车荣强同志信阳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豁 冰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叶中洲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周有国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包乃坤同志任信阳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免去其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成道同志任信阳市林业局调研员,免去其信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 君同志任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免去其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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