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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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城市规划通讯》
【年(卷),期】2009(000)022
【摘要】<正>国务院日前批复了天津市报送的《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新的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将坐落在新港街
【总页数】1页(P.11-11)
【关键词】新港街;土地管理法规;总体布局
【作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127
【相关文献】
1.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J],
2.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 [J],
3.国务院批复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 [J],
4.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J],
5.滨海新区行政区划调整背景下的街镇发展之路——以天津滨海新区寨上街为例 [C], DU Kuanliang; 杜宽亮; MENG Lili; 孟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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