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8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和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阅《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4月21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5月下旬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考生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面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轮一对一面试模式。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各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专家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每轮面试时间15分钟,共计75分钟;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专家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参考材料使用。面试成绩满分折算为300分。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