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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崇雅中学高中部学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4 09:18:53    下载该word文档
精品文章《惠阳崇雅中学高中部学籍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招生和学籍我校每届新高一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初中档案在一周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二、学生档案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初中升高中考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3)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4)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5)学生体格检查表;6)高中毕业生登记表;3、学校应按国家规定建立高中学生档案,从一年级开始,对学生德育、学业、体育考核结果,按要求逐学期和学年进行登记。学生档案由政教处管理。学生毕业后,根据需要,档案可转给就读的高一级学校,
精品文章或转给学生就业的单位,也可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4、学籍表、学生档案、、转学证、休学证、肄业证、毕业证全省统一格式,由学校填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印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学校颁发。5、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6、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三、考勤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末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到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3、学生请病、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政教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4、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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