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作者:陈维芳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6年第12期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6-000-01
摘要为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民营资本市场地位,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刻不容缓,尤其是《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推出,更是将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向贪心的高潮。本文主要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必要性及改革路径出发,为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行之有效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混改社会资本 参股
2015年9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意见鼓励包括外资、民营资本等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至此,新一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此拉开帷幕。
一、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混改是提高国企竞争力的要求
我国国企一般可分为资源垄断性、行业垄断性、专营性及涉及国家安全性四类,这四类国企由于受各种原因限制,较少甚至基本不对社会资本放开,以至于造成该类型国企较少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以至于管理体制、人员结构等已不适应现有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制。企业家协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500强企业中有43家企业为亏损状态,其中42家为国企,这也能直观体现出我国国企竞争力低,经营效率较差。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要想提高竞争力必须加强体制变革。由于我国国企长期处于垄断的庇佑,加之受限于现有人员素质影响,要想直接通过内部改革实现体制变革难度较大,而借助外部力量实现内部体制的变革则成为当下最现实的策略。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不改变控股股权的前提下,以参股的形式引入民营资本甚至外资,进而通过民营及外资力量建立真正符合市场竞争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国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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