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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
为规范实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二)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四)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所有院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此专业不允许组织校考。
二、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31号)、《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5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53号)规定执行。
三、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一)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录取,段次分别为T、U、V。T段安排学校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详见附件1)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统考成绩,但是不使用我省投档规则的上述高校;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
U段安排学校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安排学校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规定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1.我省艺术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不分文理)公布。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院校可不公布计划数。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航空服
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区分乐器种类)且各类别有人数要求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由于实行平行投档,使用我省音乐学类(器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能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3.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校考不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来源计划。
4.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例原则上应按1:4安排。
五、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准确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