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
乙方(职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劳动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认甲乙双方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劳动关系。
二、经双方核对结算确认无误,甲方应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带薪年休假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种款项共计人民币 元。
三、乙方自愿放弃各自其他请求,且不再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赔偿金及其它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投诉、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
四、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形,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和履行,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或者变更。
2、双方之间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也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任何未结款项。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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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