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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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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工作自评报告  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工作自评报告  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中央、省级、市委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现就我局本年度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43月筹建,20147月挂牌成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牌子,是主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督查科、城市管理综合科(行政审批科)、基层工作管理科等6个科室,下设**中队、**中队、**中队、特勤中队、**分局、**中队、**中队、**中队、**中队、村头中队、**中队、**中队、**中队、杨林中队等14个中队,2019年新设立8个乡镇中队,现全县共剩余5个乡镇未成立中队。全局现有154人,其中行政编8名,现有7;参公编67名,现有49;事业编25名,现有20;转业士官9名(属于政策性安置);协管员编制60名(加**分局转到局8人,不占局60个协管员编制数),现有68人。  (二)工作领域和划转职能  201928日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开政发[2019]12号),计划2017年底完成对21个领域的执法事项划转,2019年底前完成统一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工作。  目前,我局行使省政府批准的以下行政处罚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对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等物质的行为(工业领域除外)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有关动物(犬类)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水政渔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国土资源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未批先建占用土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森林防火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野外用火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监督检查权,以及法律、法规规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同时,负责户外广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临时堆放物料等非永久性设施、城区畜禽饲养、临时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工作。  为保证工作平稳过渡,设定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保持水政渔政执法大队相对稳定,国土资源和林业方面应划转的处罚事项暂时保留在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林业局,待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面上布局,再整体划入。具体划转事宜另行确定。  二、存在问题  (一)上层设计不合理。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罚则不尽一致,给执法工作带来难度。同时,由于综合行政执法局至今仍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指导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不便。而且,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大多涉及社会的弱势群体,很多民众只看到城市管理中执法者的无情,却没有看到执法者多次劝导的有情,也不了解和认知违法者多次侵害公共资源的行为和事实,执法环境的不乐观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部门协作不通畅。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行使12项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通过两年多的运行,我局与其他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着审批、监管、执法三方面工作矛盾。部分执法权划转至我局,但是审批权、监管权还在原部门。一些单位只管批,不管治,造成我局工作量大、面广、执法困难。部分领域还存在专业性强、设备要求高等短板无法落实。比如:环保噪声监控、油烟排放等执法领域,我局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监控设备,存在取证困难等问题。  (三)“智慧城管”未到位。目前我县是衢州地区仅剩的一个没有建立“智慧城管”平台的县。我局自成立以来曾多次请示要求建立“智慧城管”平台,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还未能建设到位。一是场地问题。“智慧城管”对办公环境建设要求较高,而目前我局办公场地十分紧张,一线执法人员平均每人只有1.5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智慧城管”办公场地迫切需要解决。二是资金问题。第一期工程要完成在县城区11平方公里范围内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建设,总投资约404.2万元,第二期工程总体投资估算约191万元。资金问题成为目前建设我县“智慧城管”的最大问题。三是资源整合问题。“智慧城管”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内容广泛。因此,要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与公安、交通等视频系统整合,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互联互通。目前,资源整合问题还在积极对接中。  (四)各项保障不充足。  1、缺乏经费保障。县财政核定我局协管员经费为每人每年为4万元,转业士官每人每年5.7万元,但是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协管员和转业士官加班费用较高,实际支出每人每年经费达到5.5万元和9万元左右。  2、工作人员不足。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我局在城区设立4个中队,在15个乡镇(**办事处)各设立15个中队。县虽然已经成立十支乡镇中队,但全局拥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只有54人(包涵后勤人员),基本为执法经验不足2年的新人,如果全县全面铺开,我局工作人员将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各乡镇中队配备需要。  3、执法车辆紧缺。目前,我局执法车辆情况如下。由于车改,除了2辆皮卡、6辆电瓶车由我局长期使用,其他车辆需要提前向平台申请,颇为不便。按照目前的人员数量,平均每20人使用一辆执法车,这大大制约了我局执法工作开展。多次接举报因备车不足而导致无法及时处理。下一步乡镇中队工作步入正轨,会更加影响各项工作开展。  4、业务培训不系统。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接受的培训仅局限于局内部培训和市、县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培训,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不利于执法人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工作改革,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各项执法制度,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和谐的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要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进校园、进社区、进社会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配合行政执法的责任感。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塑造综合执法正面形象,有力推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对已构筑的信息交流平台,要充分利用起来,及时衔接、密切配合,集约管理资源,实现低耗高能;对已建立的协作制度,要合理运作起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管理执法部门日常巡查和联动查处机制,对一些共同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联席会议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联系人要切实发挥作用,促使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增强管理合力。进一步避免管理“真空”或管理乏力现象的发生。  (三)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加快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进程,整合各方资源,搭建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我县的“智慧城管”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全覆盖,进一步满足城市建设管理的信息化需求。在“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方案初稿完成的情况下,将于市执法局对接“智慧城管”项目建设,争取进入招投标程序。  (四)加强各项保障措施。一是争取专项执法编制。专项执法编制对于我局建立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加强系统的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尽快完成执法车辆配备。在车改后,我局将加快车辆配备步伐,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四是建议增加协管员、转业士官的财政经费,保障执法队伍的稳定。  目前我县综合行政执法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必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惑。我局在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更新执法观念,深化改革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同时,还需要不断创新探索,真抓实干,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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