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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金 融 学 院
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如下简称科协)。 第二条 性质
科协是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引下,以校本、专科学生为主体所构成群众性科技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 宗旨
贯彻素质教诲,活跃学术氛围,塑造良好学风,培养创新意识,增进理论学习,提高实践能力,哺育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致力科技创造、推广科技成果。 第四条 任务
1. 建立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筹划竞赛等国家级、省市级竞赛活动为重要载体科技精英文化活动体系,挖掘人才,哺育成果,增强学生科技意识和科研能力,在全校发挥群体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
2. 邀请专家专家担任协会顾问,组织科技讲座,开办科技论坛,普及科技知识;
3. 传播当前最新科技动态,加强与校内各系、科研机
构及社会各界联系,举办各类实践活动及操作技能竞赛、各专业学科科学技术讲座、科技探讨会、专项报告会等活动;
4. 沟通教师与学生科技方面联系,向学校提出关于学生在科技方面意见和建议。募集资金,为先进学生成长和学生科研项目提供资助和扶持;组织学生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活动,承担关于部门科研课题,组织学生参加教师科研工作;
5. 进行学生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及先进科技成果评奖工作。推荐创造创造人才,宣传,表扬在课外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学生及为支持和组织上述活动做出重要贡献集体和个人;
6. 指引系科协分会工作,协调全校学生科技活动,广泛地与校内外科技团队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伙,建立与各种科技组织必要联系;
7. 本着“创造、创新、创业”原则,组织才思敏捷、执行力强同窗进行切实可行商业项目实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大学生科协实行团队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 第六条 河北金融学院故意参加本协会在籍本科生、专科生或经批准成立科技学术类学生社团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支持本协会工作,并对科技活动有一定特长或有广泛兴趣和兴趣,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奉均可成为学生科协
会员。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七条 各系科协分会为大学生科协固定团队会员。容许成立跨系具备横向联系特点科协分会。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 享有本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协会工作有建议和批评权。;
3.有优先获得协会关于科技资料和信息权利; 4.优先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活动权利; 5.优先获得协会科研项目和经费资助; 6.个人会员有权利向所在系科协提出申请指引教师予以指引; 7.会员可同步参加其他各类组织,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规定协会予以维护。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及学校荣誉;
2.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进行各部门间交流活动; 3. 各组织部门成员需完毕本部门本职工作,履行相应部门职责,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完毕工作。
4. 保守协会商业机密,推动协会健康持续发展; 5. 会员应广泛接触社会,联系本校及其他院校科协,以增进交流与合伙,增进本协会发展。
第十条 科协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科协对不遵守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会员,予以批评教诲。
第十一条 科协实行裁减制,会员有如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1. 在协助教师完毕科研项目期间不听从科研项目负责教师安排导致不良影响、不负责任地无端半途退出项目研究而导致损失;
2. 在一年内无合法理由持续两次或合计五次不参加协会组织活动、会议;
3. 经协会主席团审核,实际体现不可以继续成为科协会员; 4. 部员中不认真履行部员职责、不积极积极配合工作,经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属实;
第十二条 支持我校学生科协课外科技活动校内外人士,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成为协会特邀成员。
第三章 组织和职能
第十三条 本协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科研处指引下,依照国家关于法律和学校关于制度及本协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河北金融学院学生科协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对外联系部等四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系级科协分会组织机构可结合自身详细状况,参照校学生科协组织形式组织。
第十五条 校、系两级科协增进成立各学科专业科研小组或学习兴趣小组,并配合各小组寻常活动。可以跨系,跨专业成立有关课题研究小组,以增进同窗们互相取长补短,资源共享,研究出多学科门类相结合科技成果。
第十六条 校学生科协聘请学校关于部门领导和专家为顾问构成指引小组,详细指引科协工作。各系应成立由专家、专家、专业教师构成专家组,指引本系学生科协科技创新活动,对科研小组提出课题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在科研中提出指引性意见。 第十七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河北金融学院学生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如下简称科代会)。代表在会原则上每一年举办一次,特殊状况可提前或延期举办。科代会经民主选举产生科协理事会,任期为一年。
第十八条 科代会代表由各系学生科协分会、团队会员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 本会代表大会职权是: 1. 审议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3. 讨论和决定河北金融学院学生科协工作方针,筹划和任务。 4. 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5. 解决代表议案。
6.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河北金融学院学生科协理事会是科代会执行机构。在科代会闭会后依照本会章程和科代会决策领导本会工作,组织完毕本会任务,对外代表"河北金融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由校学生科协理事长,副理事长,各系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构成。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理事会职权是: 1.筹办和召集学生科代会。 2.选举产生本协会新理事会成员,完善科协组织机构,任命(或聘请)和罢免(或辞退)各部门负责人。 3.决定学生科协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立和调节。 4.解释章程,监督章程执行,审议通过各项规章制度。 5.授权并监督各系科协开展工作,对理事会决定进行监察。 6.决定学生科协阶段性工作方针和任务,决定本会重大活动安排。 7.决定学生科协每年和每年经费预算和审核报批工作。 8.决定学生科协重大奖惩事宜。 9.代表本全聘请辅导员和指引教师,并有权授予聘书。 10.负责学生科协对外交流活动。 11.决定其她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本会实现以理事长负责制为主体工作责任制,理事长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
1.协助理事会解决本协会寻常工作,协助制定阶段性工作筹划,协助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
2.负责寻常文献起草、收发;协助科协各部门工作; 3.统筹管理协会财物;负责财产、财务登记和检查; 4.收集科协内部人员对本协会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5.对科协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状况;
7.收集、整顿、保管科协所有档案材料(会员档案、工作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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