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局所属各单位:
为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9〕30号)及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参考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新要求。
(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有效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总体评价测评与分类分项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年度考核与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一报告两评议”和相关干部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五)对年度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和加强使用的原则。
二、工作方式和程序
(一)工作方式
年度考核由分管各单位的国家局领导负责,局党组组成考核组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同时,为有重点地深入了解和掌握有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工作情况,局党组视情况委托考核组采用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部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表现进行考察,具体事宜由人事司与相关单位联系。
(二)工作程序
1.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
2.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测评要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职工的意见,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别提前撰写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6)。
3. 召开述职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一定人员范围内作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个人述职报告,人数较少的单位要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利用办公系统或汇编成册,提前发给参加述职会议人员,述职会议上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作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即可。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