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音乐学专业
舞蹈学专业
播音与主持专业
美术类
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
1.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投档原则投档,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的投档原则,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和录取。
2.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按以上规则进行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以上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湖北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40分;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60)由高到低投档和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 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分文理科分别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按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
三、音乐舞蹈类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认可相关省份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和录取。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分别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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