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建设与维护办法
为加快学院网站建设,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作用,全面展示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新成就,推进学院管理的信息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网站建设目标是建立内容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形成开放的资源共享条件,实现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化,使校园网成为信息资源的宝库、学院形象的窗口、网络教育的基地和师生交流的乐园.
第二条:网站建设管理原则是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目标考核。
第三条: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网管中心负责对全院各部门、各单位网站建设和信息安全的日常性检查督促,并为年度考核积累数据资料,负责对各单位二级网站(主页)建设方案的审核;各部门由一名领导分管网站建设工作,一名以上网站信息员负责网页日常维护与管理。
第四条:宣传部负责对信息员不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信息员定期对本部门的网页进行内容更新和管理.网管中心每月出一期网站信息简报,及时通报网站管理情况和信息。
第五条:网站建设与管理:
1.各系(部)负责本单位二级网站建设与日常管理,网管中心负责学院总网站平台日常管理、建设与维护.其它各单位、各部门也均需建立本单位、本部门的二级网站.
2.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学院网站主页(包括英文版)设计、制作与日常管理;校园网络技术支撑、数据库建设与维护;服务类网络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网络应用技术的培训和二级网站建设的技术指导.
第六条:二级网站(主页)内容:
1。各系简介、师资队伍、机构设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科研成果、最新消息等。
2.各总支、支部、团委、学生会情况
3.二级网站(主页)版面要求每年更新一次;信息要求及时更新,更新时间不迟于信息发生时间的1个工作日内.
4.二级网站(主页)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不真实信息;二级网站(主页)暂时不允许开通BBS(论坛)。
第七条:网站主页公共信息更新规定:
学院网站主页公共信息内容要及时更新,各类动态信息由责任部门及时更新,更新时间不迟于信息发生时间的2个工作日内。
第八条:网站主页栏目维护责任部门
1.院办负责机构设置及学院概览栏目
2.宣传部负责首页的新闻中心栏目及思想政治教育栏目中理论园地栏目。
3.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栏目
4.教务处负责京剧栏目和教学管理栏目
5.科研处负责科学研究栏目
6、国际交流处负责国际交流栏目
7、招生就业办负责招生就业栏目
8、校园文化办公室负责校园文化建设栏目
9、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公共服务栏目
第九条:二级网站(主页)自行建设的网站须达到以下技术要求:
1.以WINDOWS 2000(2003)为系统平台,支持ASP或JSP技术。
2.所有文件名一律用小写字母,所有链接统一用小写的文件名,并保证所有链接的正确性。
3。首页文件名用index.html或index.asp。
4.网页页面上必须有返回学院主页的链接。
5.各网页页面之间链接明确,易于浏览。ﻫ 6.各单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二级网站网页文件的上载,上载密码不得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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